公示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基建工程项目立项通知文件2014年6月

2014年09月07日 10:22  点击:[]

 

汽院发〔2014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基本建设  

工程项目立项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促进建设项目立项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现就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内涵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校园内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道路、绿化、各类管线网等其他基础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零星维修)等。  

二、项目立项原则  

(一)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符合学校校园建设总体布局,符合建设生态型、节约型校园的要求。注意延续学校校园建筑历史文脉,继承和创新校园景观文化内涵。  

(二)建设规模确定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校舍的指标要求,校舍建筑面积的总指标应控制在教育部定额以内。  

(三)建设项目的立项要根据学校校园规划的分期安排,分轻重缓急。既考虑原有建筑的改造,也考虑急需校舍的新建。  

三、项目立项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0.5万元的项目(零星维修项目)  

1.校园环境、绿化、水电零星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制定内部审批单,实施后报基建管理处备案。  

2.其他零星维修项目由项目单位或基建管理处提出申请,由基建管理处审签。  

3.基建管理处对项目建设内容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核确定。  

4.财务处将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审定的建设费用列入年度零星维修计划。  

(二) > 0.5万元的项目  

1.由项目单位(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或基建管理处)根据需要以正式文件向学校提交项目建设立项请示,立项请示报学校发展规划部门(校办)。立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必要性。  

3)项目主要功能、用途和性质。  

4)项目规模和体量的初步设想,包括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高度、楼层数;广告栏、雕塑及各种校园设施应注明数量与体量;管线类基础设施应注明总长度、规格、型号等。  

5)项目拟建地点大致范围。  

6)项目资金来源(如:国拨投资、贷款、自筹,还是其他社会力量支持等)。  

7)项目应附项目场地规划简图。简图应能反映拟建工程与周边建筑和环境的关系。  

2.发展规划部门审核项目是否符合校园总规划。重大项目或审核过程中发现选址等与校园总规划不符,须报学校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3.基建管理处组织使用单位、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招标办)、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编写前期论证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项目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必要的复审。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3)项目必要性。  

4)项目的依据、设计规划、标准、定额等。  

5)项目选址的相关条件。  

6)项目规模。如:建设的标准、楼层数、结构、建筑面积、装修的标准等。  

7)项目资金需求数量、来源及年度安排计划等。  

4.0.5 万元<项目<10万元,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财务处直接纳入预算。  

5.10万元的项目,由校长审批或经校长办公会审定,财务处直接纳入预算。  

(三)应急及抢修项目  

后勤管理处出现应急或抢修项目,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口头汇报并及时组织维修,随后按上述有关规定补办立项手续。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流程图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14 620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办公室 2014 年6 月20 印发  


附件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流程图  

 

项目单位提出立项请示

发展规划部门意见

基建管理处组织财务、审计、后勤、教务、资产、保卫等部门和使用单位等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分管校领导审批

校长审批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财务处纳入预算

5000

>5000

<10万元

10万元

基建管理处审签或备案

财务处列入年度预算计划

财务处纳入预算

 


附件2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  

受理序号:  

来文单位  

来文时间  

项目名称  

签发人  

项目简要  

概述  

发展规划  

部门意见  

 

 

签字:    

论证意见  

 

 

 

 

基建管理处(签章):    

校领导  

意见  

 

 

签字:    

 



关闭


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电话:0719-8238177 邮编:442002

版权所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鄂ICP备100140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