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自行采购记录表
NO:HJJS20210425
 
  
   
    采购项目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产业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一教学示范中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人才公寓装修工程一期)项目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示范中心路灯及线路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预算金额  | 
    2万元  | 
   
   
    使用单位  |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 
    采购承办单位  |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 
   
   
    项目联系人  | 
    伍珂珂  | 
    移动电话  | 
    13972468345  | 
    经费来源  | 
    维修维护费  | 
   
   
    一  | 
    项目概况  | 
    学校对院内1、2、3、5、6、10、14、15、21、22、26楼及老单身等及路灯及线路改造,内容为:室内墙面、室内顶棚、室内地面、卫生间、厨房、门窗更换翻新。  | 
   
   
    采购方式  | 
    ■纸质竞价 □电话竞价 □实地走访 □单一来源  | 
   
   
    采购过程记录  | 
    依据学校《关于对2020年采购工作执行及操作规范进行说明的通知》的规定,经审批、后,校园建设与管理处2021年4月13日,分别向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发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产业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一教学示范中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人才公寓装修工程一期)项目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示范中心路灯及线路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单。在2021年4月14日上午8点至16日下午17点报价时间内,收到三份有效报价:1、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80%、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76%、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78.5%。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结果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最低价中标 成交供应商: 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产业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升级改造及配套工程一教学示范中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人才公寓装修工程一期)项目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示范中心路灯及线路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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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149号文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76%  | 
        
       
        合计: 【2012】149号文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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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采购小组成员承诺及签名(3人或3人以上单数)  | 
    作为本项目采购小组成员,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学校各项采购制度、采购纪律及廉政管理规定,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开展采购工作并对上述采购过程及结果负责。 成 员(签名): 杜时亚 伍珂珂    组 长(签名): 严勇  年   月   日  | 
   
   
    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 
    (公章)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签名: 原刃锋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 意见  | 
    (若承办单位即使用单位,此处可不填)     签名: 年 月 日  | 
   
   
    三  | 
    备案记录  | 
    本项目分散采购公示于2021年4月17日在学校采购网站公示。   经办人:   2021年 4 月17 日  | 
   
   
    四  | 
    备案证明  | 
    (招标办填写) 本项目采购结果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公示,采购立项及结果资料原件已于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备案留存,特此证明。 经办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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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采购承办单位完成自行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工作后填写此表,承办单位(使用单位)审签完毕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预算5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由招标办在学校采购网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备案记录栏信息填写完善并交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备案。
2.若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9-8207156。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在采购过程记录中说明单一来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