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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27 作者: 点击:

  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两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校园建设与管理处2024年国庆节放假及值班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101(星期二)107(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929(星期日)1012(星期六)教师上班,学生上当天课。

二、值班安排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假期值班实行处级领导带班,各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相关要求

1. 强化安全防范。放假前,各科室自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水、电、气、校内施工场地、食堂、消防等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责任人、措施及整改期限。

2.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水、电、饮食等正常供应,校园清洁卫生。

3.假期上班或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学校假期值班制度,应恪尽职守,杜绝脱岗现象,并做好值班记录,尤其是重点部位更要严格要求,涉及到科室、部门之间的工作,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重要事项及时向带班部领导汇报。

4.各科室科长在假期必须24小时开手机,确保通讯畅通。

5.节日期间离开十堰市必须履行报备手续。出行请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旅游出行日程安排和必要防范措施。自驾游要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预祝大家节日愉快!阖家团圆!身体安康!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2024927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廉洁提醒

2024年国庆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育人初心使命,紧绷廉洁自律之弦,自觉抵制“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做到“9个严禁”,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安全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1. 严禁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

  2. 严禁“吃公函”“吃下级”“吃老板”以及在隐蔽场所违规吃请;

  3. 严禁违规收送管理服务对象节礼、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

  4.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5. 严禁违规使用运动健身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

  6. 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活动之机绕道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

  7. 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9. 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纪律,擅自脱岗离岗;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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