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4-05-21 作者: 点击:
辅导员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走读条件,家长是否知情、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学院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宿管中心复核。同时在5月27日向宿管中心报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走读申请表》、《2014~2015学年度走读生情况汇总表》,并将其电子文档发送给宿舍管理中心郭建锋。(qysgk@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3、审核名单公布(5月28日)
上一条:2014-2015学年学生公寓走读名单
下一条:关于规范学生公寓桶装纯净水的通知
版权所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鄂ICP备10014071-1号
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电话:0719-8238381
邮编:4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