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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变更审批程序文件2010版

    来源: 时间:2014-09-07 作者: 点击: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文件

    汽院院发〔2010〕38号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试行)

    一、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开工或实施后,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设计或招投标漏项以及建设单位提出的新增项目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等。所有工程变更问题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二、不论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甲方和其他单位提出的变更,都必须注明变更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发展规划处。工程变更的内容和性质划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类为完善施工图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第二类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改、规范更改、实施条件变化或招标设计漏项以及设计失误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第三类为降低或提高建设标准而发生的工程变更; 

    第四类为比较容易处理的不需要设计单位重新设计不影响工程质量、不增加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 

    第五类为瞬间危急和突发事件的工程变更。 

    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第一、二类设计变更,由现场工程师审核签字,发展规划处处长签署意见后盖章,指挥长审核并提请校园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审批意见和实施图纸由发展规划处分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根据设计变更调整工程造价。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第一、二类设计变更,由现场工程师审核签字、发展规划处处长签署意见后盖章、指挥长审核并提请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发展规划处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文件由现场工程师、发展规划处处长签署意见后盖章、指挥长审核并提请或报告校园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财务处、审计处根据设计变更调整工程造价。 

    五、第三类工程变更由发展规划处提出,建设指挥部对变更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书面报告基本建设领导小组,项目批准后由发展规划处和审计处审核造价,建设指挥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与其相关的工作按相关程序办理。 

    六、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涉及增加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或达到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上(含20%)的第一、二、三类工程变更。决定是否变更,由发规处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并报审。确定变更造价,由审计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审计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结论作为决策依据。 

    七、第四类工程变更以《工程联系单》的方式提出,由发展规划处审核,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八、第五类变更按照先处理,并边处理边报告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安全第一、保证质量为前提。事后根据项目性质和造价情况按相关类型补办有关程序。 

    九、如发生因工程变更而突破预算的情况,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应及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工程变更应按国家建设部制发的相关表格据实填报和签字审批。发规处在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核报批手续后代表学校办理签证。《工程变更单》、《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费用报审单表》见附件。 

    附件:1、工程变更单 

    2、工作联系单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工程变更费用报审单表 

    (此页无正文)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基建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办公室 2010年5月4日印发

    共印16份

    附件1 

    工程变更单

    工程名称

    致(监理单位): 

    由于 

    的原因,兹提出工程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出单位名称:提出单位负责人(签字): 

    一致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

    (签字)

    设计单位代表

    (签字)

    监理单位代表

    (签字)

    施工单位代表

    (签字)

    注:本表由提出单位填报,有关单位会签,并各存一份。 

    附件2 

    工作联系单

    工程名称

    致(单位): 

    事由: 

    内容: 

    发出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重要工作联系单应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3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工程名称

    致(监理单位): 

    根据第()号工程变更单,申请费用如下表,请审核。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工程款 

    增(+)减(-)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名称

    专业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1、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3、不可将不同专业的设计变更输在同一份变更上。 

    4、“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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