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学校项目经费预算编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对高校预算编制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现将学校2014年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的范围
项目经费指省财政专项拨款以外的学校各类专项工作经费和专项建设经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专项、学科建设专项、科研配套、校办服务、学生档案、校友会工作、财务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基层党建、综合治理、消防、防雷、保卫、纪检、审计、职称评审、报刊杂志、校报、日常宣传、对外宣传、资产管理、教代会、女工活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武汉基地运行等专项经费;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和各类小型修缮项目等建设经费。
二、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1、所有项目经费必须统一填报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文本(格式见附件)。
2、项目申请理由要符合学校事业发展,满足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3、项目申报文本要详细编制经费测算依据、项目论证分析和工作绩效目标。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安排机动费用。一般项目申请预算数原则上不得突破上年该项目实际发生数。
三、项目申报程序
各单位项目申报文本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核,财务处负责汇总并组织评审,经学校办公会批准后安排项目预算。对无预算项目财务处不得安排项目支出。
四、申报时间要求
1、学校2014年财务预算文件下达前已经实施的项目,请责任单位在3月31日前报送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文本,便于财务处做好资金安排;
2、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应提前申报项目预算,避免影响正常工作。当月开展工作应在上月25日前提交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文本。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2014年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文本
项目名称:校内零星维修(土建类)
项目单位:基建管理处
申报日期:年月日
编制说明
1、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内容:项目申请理由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满足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
2、项目测算依据及说明:反映项目支出的具体内容,项目测算依据应当明细、可供审查。要求如下:(1)基本建设及修缮等支出一般以(建筑)面积和单位面积成本为主要依据测算;(2)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一般以会期、参会人数、会议标准等为主要依据测算;(3)差旅费支出一般以出差人次和出差时间计算(含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4)资料印刷等支出一般以字数(页数)、印刷数量、单位成本等为主要依据测算;(5)其他项目比照上述方法和原则测算。
3、项目论证分析及绩效目标:项目论证分析反映各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背景及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反应项目支出计划实现的产出和效果,用以考量项目的实际绩效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预算申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样表 |
编号:000 |
项目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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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单位 |
基建管理处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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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241545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从年至年) |
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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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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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当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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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依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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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论证分析以及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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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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