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本学期期未将至,为做好寒假期间宿舍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办理留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原则:
1、为保障学生安全,原则上假期不提倡学生留校住宿。
2、留校住宿学生,以“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3、采用“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原则。
二、申批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2日12:00
三、审批流程:
1、寒假留校住宿学生须本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由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2、2020年1月2日,请各学院将《寒假留校汇总表》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宿管中心审批(李园食堂415室),过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在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网站下载)。
四、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
1、根据留校审核通过人数,宿舍管理中心将集中安排住宿。无人留校的寝室将在学校正式放假后进行停水停电处理。
2、寒假留校住宿学生须与平时一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按时归校、归寝。
3、凡有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学院,需安排好相应的老师负责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对留校住宿学生人数清点,配合宿舍管理中心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宿舍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