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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级机构工作职责文件

2014年09月07日 10:35  点击:[]

 

汽院发〔20147  

 

 

关于印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级机构(不含教学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学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各二级机构(不含教学机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学校启动了校内各二级机构(不含教学机构)工作职责修订工作。经过反复研讨,并广泛征求校领导和校内各单位意见后,经研究决定,现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级机构(不含教学机构)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14 325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级机构(不含教学机构)工作职责  

 

一、党政管理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工作职责  

1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负责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长专题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办会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2、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和上级来文的处理工作,起草学校重要文件和规章制度。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协助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4、制订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推进目标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印章、领导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负责校内单位公章刻制的审核工作。  

6、督促检查学校重要决议、重大工作部署和各级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协助校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学校公文网、校长信箱、校办公室网页与校务公开栏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机要文件管理及保密工作。  

9、负责学校对外联络、接待和校内外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学校名称、标识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校值班安排,制定学校作息时间。  

11、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代表学校参与仲裁或诉讼;为学校重大决策、管理行为、合同行为、校内公文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12、负责学校各类档案的管理及校史、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13、负责校史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校友会的各项工作。  

15、负责学校综合数据(基本办学条件)的统计整理、分析预警和审核上报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纪委(监察处)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  

3对党员开展遵纪守法和清正廉洁教育。  

4、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5调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法保护党员的合法民主权利。  

7、监督检查学校行政部门和行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8按学校行政要求,开展执法执纪和廉政监察,开展人事管理、职称评审、招生考试、基本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  

9、配合上级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对学校教职工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10、配合审计处执行审计结论。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处、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干部考核、任免、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调整工作。  

3、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4、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全校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党校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宣传部  

1、负责制定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抓好教职工形势政策教育,做好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思想教育的有关工作。  

3、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舆论引导、理论研讨等,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策课教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工作的管理。  

4、定期调查研究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掌握动态,加强正面引导,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为学校团结稳定、改革发展服务。  

5、负责组织开展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落实。  

6、负责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内外宣传的策划、指导及校外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学校重大活动和发展成果,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7、负责学校新闻网、校报、广播台、视频新闻、橱窗、标语等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二级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和网页运行工作。  

8、负责学校形象宣传资料的策划及制作。  

9、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的运行、管理、监控工作。  

10、负责学校官方网页主页信息的上传及管理。  

11、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网页信息安全的监控工作。  

12、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13、负责学校通讯员队伍和学生记者团的管理、指导工作。  

14、负责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学工部(团委)  

1、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职业规划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考核。  

2、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考核、培养与选拔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完善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学生的奖励、处分、奖学金评定、勤工助学等各类学生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和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与推荐工作。  

7、负责团员发展、团干培训、推优及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科技竞赛、文体活动等校园文化活动。  

9、负责共青团系统的各类表彰和违纪处理工作。  

10、指导学生会、负责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等学生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开展。  

11、负责制订学校共青团系统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对各学院的共青团工作进行考核。  

1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网页信息安全的监控工作。  

14、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学生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工会  

1、组织召开“两代会”,并协助相关部门贯彻代表大会的决议。  

2、推进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3、协助学校进行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好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4、开展扶贫助困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解劳动争议。  

6、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浓郁校园文化氛围。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合理使用,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  

8、完善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二级教代会”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7  

教务处  

1、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方案。  

2、负责组织专业的调整和新增论证工作,并负责上报和实施;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课程建设改革及教材建设。  

3、制订教学质量评估细则,组织评估检查并实施;负责学校各院(部)教学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管理。  

4、组织教学研究改革项目与教研成果的立项、评审、申报管理工作。  

5、组织和实施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及全校教学资源的调度;负责省级及以上和全校性各类大型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普教本科的学籍管理。  

7、负责各项教学经费计划的制定和分解;负责普教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院(部)教学工作考核。  

8、负责教务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  

9、负责组织教学网络资源开发与应用、视频课程网上录播、多媒体教学效果评估检查。  

10、负责国家级教学平台的申报和管理。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8  

人事处(职改办)  

1、参与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制定和完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学校总体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定编与核编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规划和培训、进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家的推选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对各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估。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调入、调出及离退休手续等工作。  

5、组织实施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等工作。  

6、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工作。  

7、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宜。  

8、统筹协调学校各类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9、负责制定校内津贴分配方案和学校工资计划。承担工资的管理、统计与报表工作。  

10、负责学校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及住房公积金核算工作。  

11、负责学校劳务用工、外聘人员的宏观控制及管理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9  

科技处  

1、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拟定学校科技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团队等科研平台的申报,督促科研平台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纵向科技项目的申报、阶段检查及结题等管理工作;负责校研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阶段检查及结题等管理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科技项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登记、评审、奖励及申报工作;负责全校专利事务及知识产权的归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学校科学学术活动计划和科学学术活动的管理;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以及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的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编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类科技统计报表;为学校的各类统计报表提供相关数据。  

7、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对院(部)的科技工作考核。  

8、负责《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报》的论文征集、审查、编辑、出版等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财务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监督和控制预算的执行。  

3、负责学校的会计工作,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  

4、负责学校各类收费工作、一卡通卡务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1  

研究生处(学科办、学位办)  

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准备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  

3、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与教学管理、学籍与学生管理、就业与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与建设、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级重点学科遴选与管理、校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中心、工程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学术人才遴选与管理、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学术活动。  

5、组织执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负责管理学位的审核、授予工作,指导成教、自考类的学位工作。  

6、对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学位授予质量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二级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学位授予工作。  

7、统一负责学校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2  

审计处  

1、负责制定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学校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3、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决算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对学校处级干部的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协助有关审计项目的外部审计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基建管理处  

1、负责学校校园基本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维修、扩建工程)报批、实施及调整工作。  

2、负责做好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审核经批准立项的方案,依据方案作出预算,预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下达计划实施。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现场签证、技术监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与结算送审等工作。  

4、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须办理的各类报批手续工作。  

5、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6、负责基建档案、基建统计和基建资料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4  

保卫处(武装部)  

1、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国家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  

2、协助公安机关对发生在学校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犯罪人的依法监管工作;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调查。  

3、负责起草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规章制度。  

4、对校园周边的治安状况、治理要求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5、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学校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管理和拥军优属工作;对学校的人民武装、人民防空等工作管理和检查。  

7、负责在校大学生的应征入伍、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8、负责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对违章行为、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  

9、负责学生户籍管理。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5  

离退休工作处  

1、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离退休职工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3、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  

5、负责老年活动中心的管理。  

6、支持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  

7、负责离退休职工开展各项文体娱乐活动。  

8、做好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6  

国际合作交流处  

1、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规划、制度和外事经费预算并负责检查、督促与落实。  

2、负责全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保持和发展学校与国外大学、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安排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组织和督促协议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计划安排的国际合作交流事务。组织和接待学校层面的国外团组或个人的学术来访及参观活动。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派访问学者的选拔及教职工的国外进修、培训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的聘请工作。  

5、负责外籍教师的聘请手续办理、日常管理及效益评估工作;负责国外合作院校学生来校的交流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的国际合作交流事务。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学校下属单位组织的外事活动。  

8、妥善处理涉外突发事件;协调开展外事纪律检查工作。  

9、统筹处理涉外宣传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7  

后勤管理处  

1、负责制定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及饮食安全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房源调配工作。  

4、负责学校水、电、汽、暖供应、节能及相关设备管理维护和能源收费工作。  

5、负责校园环境管理、环卫、绿化、园艺等工作。  

6、负责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与保障工作。  

8、负责学校报刊信件收发、通讯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9、负责文印中心、办公用品库、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8  

资产管理处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招投标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学校各类资产的帐、卡登记和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  

3、负责办理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核和报批手续。  

4、负责组织学校招投标、资产集中采购等工作。  

5、负责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和验收及其维修、维护和组织管理,参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论证、评估和保值的考核工作并对投资者进行监督管理。  

7、完成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清产核资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工作职责  

1  

图书馆  

1、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2、负责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3、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4、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5、负责学校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6、负责制订有关图书馆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7、负责图书馆设备计划的申报、选型、验收入库、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校医院(计生办)  

1、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医疗门诊,现场急救及转诊工作。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突发和急性传染病的应急预案,掌握师生员工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并做好预防措施。  

3、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  

4、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5、负责学生医疗费用的管理,在保证学生基本医疗需求的情况下减少开支。  

6、负责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新的医疗知识及医疗技术学习,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水平。  

7、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师生员工和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工作。  

8、协助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9、组织教职工的体检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做好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武汉事业部  

1、负责学校在武汉未来大学城科技园入园事宜的日常协调工作。  

2、负责学校武汉基地的征地、规划、筹建等事宜。  

3、履行学校驻武汉办事处的职能,负责联系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东风公司总部,收集信息并反馈学校;负责学校领导来汉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学校武汉重要事项和业务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  

信息技术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精神,制定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计划,推进学校的信息化进程;开发各类信息资源,不断丰富网上信息,为教学、科研、管理提供信息支持与保障。  

2、负责校园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技术论证,网络设备的选型;负责组织网络项目及对网络项目的成本和质量管理;协同学校相关单位组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工程监理和项目验收。  

3、负责校园网络的管理和网络主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保障校园网络系统与因特网的联通性和内部网络的可用性,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记录、保存和备份系统运行日志,保证系统运行资料的完整、可靠和安全。  

4、建立和完善网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范不良和非法信息传播,保障网络有序运行,保障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上网用户的备案工作。  

5、负责校园网用户的上网管理,接受用户的上网申请,进行用户账号管理(注册、统计、存档等),及时响应用户请求,对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解决用户端网络故障或网络连接变更请求。  

6、配合学校宣传部,对学校网站建设管理维护提供支持,为学校的管理、教学和科研服务。设计、维护和管理网络中心的网站,接受部门和其他合法的链接请求,为需要建立网站的部门和个人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存储空间和服务。  

7、负责网络扩容和技术升级,指导其他部门实施局域网络的建设;面向校内外开展信息技术和应用服务,并根据需求不断增加服务内容。  

8、负责校园网络IP地址分配、注册、管理和维护。  

9、负责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规划管理、研究开发、教育培训;网络教学资源(网络课件、教学资料库、案例库等)建设、管理。  

10、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网络教学平台的应用培训、网络信息安全员培训。  

11、负责网络中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协助做好教学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和网络教学平台在全校的推广和应用。  

12、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与维护。  

13、负责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外单位通信业务在校内的归口管理。  

14、负责监控网络的管理与维护。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5  

资产经营公司  

1、经主管部门批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资产公司的唯一出资人,行使出资人的权利,资产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统一经营和管理学校授权的经营性资产,并向学校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责任。  

2、通过向控股、参股企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和监事,参与这些企业的管理。  

3、通过红利、股息以及其它利润分配方式收取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直接拥有的企业技术股权。  

4、实施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主要来源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孵化高科技企业。  

5、负责学校超市及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6、资产公司应该履行的其它职能。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6  

高教研究所  

1、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咨询。  

2、承担或参与学校各项重大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3、研究学校发展现状,协助校办做好目标管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对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  

4、负责组织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和管理。  

5、负责编辑《高教研究》、《高教信息》。  

6、组织高等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研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工作职责  

1  

汽车动力传动与电子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1、牵头组织制定本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制定本重点实验室相关的管理办法。  

2、对口联系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部门。落实省管理部分对本重点实验室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任务。  

3、牵头组织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建设、运行管理等。  

4、配合校科技处,完成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5、推进本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前沿研究、教育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融合。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汽车节能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1、牵头组织本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和运行管理。  

2、牵头制定本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规章制度。  

3、组织本协同创新中心的年度评审和验收评估。  

4、对本协同创新项目研究开发进行指导并负责各分协同创新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本协同创新中心与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单位的沟通、联络、协调。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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