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内参与销售床上用品的
通 知
各位同学: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质监办联{2014}37号文件有关要求。防止新生入学期间,购买到劣质学生床上用品。杜绝“黑心棉”流入校园,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以勤工俭学、接待新生等任何名义向新生推销、兜售床上用品,或者引导学生到校外购买未经检验合格的床上用品。
2.禁止校内商户销售劣质床上用品尤其是“黑心棉”。
3.对在校园内推销、兜售“黑心棉”、师生参与销售“黑心棉”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工部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