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恢复熄灯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同学们:
为了保证学生公寓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以便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从2014年10月7日开始恢复学生公寓熄灯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一熄灯时间:
周一至周四、周日熄灯时间:23:00
周五、六熄灯时间:23:30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宣传,使学生充分认识统一熄灯的目的和意义,自觉按规定统一熄灯就寝;
2、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宿管中心做好学生就寝和准时熄灯工作。对违反规定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宿管中心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