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提高警惕,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凡在我中心安全重点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如炊事机械、白案油锅、中心仓库、油库、液化气库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油锅加热时不得离人,上下班要检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的发生,违者扣责任人10分,当事人10分。
3、 各食堂(或各岗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下班要关好门窗、仓库、切断机械电源,清点物资设备,任何人下班后不许单独进入食堂、餐厅、仓库,需和面操作的,应两人同时进出,违者扣10分。
4、 中心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定期不检查扣5-10分。
5、 各单位管理员要严格按以上制度办事,不得放松工作要求,如发现不按安全制度的事例,一律实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外聘工辞退,正式工停工2个月(停工期间不发岗位工资),造成重大事故,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 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 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 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
7、 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1、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 操作间应分设男女更衣室,洗刷消毒室、蔬菜处理间、配餐间、灶房、面点间等,做到成品与半成品,生食与熟食分开的要求。
3、 必须分设切生、熟制品的刀、墩或砧板。各种原料桶、缸均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记。无标记者扣5分。
4、 食堂全体人员必须坚持卫生“五四”制标准,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无检查、无记录扣2分。
5、 全体内部卫生要划分区域,责任到人,食堂内外沟道要保持畅通,无污水、无垃圾。责任人及班长各扣2分,卫生不合格扣责任人5分。
6、 食堂的笼布、纱布要专人保管,经常洗晒保管,没有定时清洗、凉晒,扣责任人5分。
7、 食堂用的各种炊具设备要保持干净,炊具要定期消毒,水池、灶台要经常清洗。
8、 要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否则扣5分。
9、 杜绝采购、验收、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物品和食物,对剩饭、菜要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坚决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启到应急预案,保留好现场,以备卫生部门查证。
10、 做到各食堂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并有专人登记。
1、 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 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洗程序。
3、 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 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 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 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 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 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1、 学生食堂(下同)应建立原料采购制度,签订供货合同,采购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采购制度和供货合同扣50分。
2、 采购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凡无商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安全质量标识、无中文说明的原料食品禁止采购。未达到每项扣10分。
3、 建立登记(台帐)制度,所有索证票据登记清楚、规范。未达到扣20分。
4、 采购鲜(冻)畜肉或活禽、腌制肉类、禽、畜类、香肠类,应索取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兽医检疫证明。未达到每项次扣20分。
5、 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应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证。未达到的每项次扣20分。有条件的采购蔬菜、水果应索取检验合格证。
6、 采购食用动物油、植物油,应符合国家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严禁地沟油,未达到的扣20分。
7、 采购发酵性豆制品,应符合国家GB2712《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未达到的扣10分。
8、 采购食用盐,应符合国家GB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未达到的扣20分。
9、 采购干菜类、菌类、酱菜类、乳制品类、食糖、酱油、食醋、味精等调料类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达到的每项扣10分。
10、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未达到扣20分。
11、 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存放。未达到扣10分。
12、 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未达到每项扣10分。
13、 分区操作加工,粗加工、精加工、荤菜加工、素菜加工应严格分区、分案加工。未达到每项扣4分。
14、 加工动物性原料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观性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未达到扣20分。
15、 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未达到的扣2分。
16、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未达到每项次扣2分。
17、 操作间无积水、无油腻、无垃圾杂物、无痰迹、灶台干净、地沟无杂物,食堂、库房、餐厅及四周墙壁做到无鼠害、无蟑螂、无苍蝇、无蜘蛛网。未达到每项次扣2分。
18、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有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每天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未达到每项次扣10分。
19、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能熟练地使用,经常处于“临战”状态。未达到扣20分。
20、 灭火器周围、消防栓内、消防通道不得堆有杂物。未达到每项次扣5分。
22、 下班前,做到人走关水、关电、关汽,无长流水、长明灯、长漏汽、长转电扇,无跑、冒、滴、漏现象。未达到每项次扣5分。
1、 食堂托管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办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证资质。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的内容,依法经营,并按规定进行《许可证》年检。
2、 托管经营者是该学生食堂经营服务活动的法人实体。是食品经营、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 食堂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持证率100%。
4、 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每天有食品留样和餐具消毒记录,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5、 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各类炊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标识,告知全体员工熟练地掌握和正确使用各类炊事机械设备,集中精力操作,切实做好防电击、防摔伤、防刀伤、防机械伤、防烫伤烧伤等生产安全工作,防止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6、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能熟练地使用,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7、 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食品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人员,严格值班制度和检查制度,全天24小时有专人值班,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8、 食堂所有的物资供应商必须资证齐全,签订供货合同。
9、 食堂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应当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区、食品加工操作区、食品预售区及用餐场所。
10、 严格实行大宗主副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准入制度。采购米、面、油等食品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证明,采购生鲜等食品要索取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并按进库日期和入库批次编号和粘贴,以备核查。
11、 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及半成品。对无证、过期、腐败及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严格执行“四不”原则:即采购员不购买、保管员不验收、加工人员不使用、服务人员不销售。
12、 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货检验台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13、 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应能使贮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质的劣化降至最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14、 食品加工必须按食品加工流程要求,严格功能分区,规范操作。制定食品加工过程管理日检查记录制度,对食品加工过程各环节实施监管。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15、 存放区、操作区、预售区及用餐场所要保持地面、墙面无灰尘、油渍、污渍,窗明几净,餐桌整洁,水沟无杂物、无异味、室内无蝇虫。
16、 餐用具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程序和卫生要求,分类清洗,分类消毒,分类保洁。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17、 烹饪、制作的各种菜肴应留样品并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18、 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饭菜价格标准,不得随意涨价和变相涨价。
19、 高、中、低档菜肴比例2:4:4,保持一定数量的1元以下大灶伙食菜肴供应,以确保学校贫困生的需求。
20、 食堂严禁收现金。违规一次扣100分,情节严重终止合同,取消经营资格。
1、 负责托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考核好食堂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接受上级领导及卫生部门的检查考核。
2、 按《食品卫生法》监督乙方搞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餐厅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和上报后勤总公司限期整改。
3、 督促乙方从业人员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4、 监督乙方不采购、加工、出售未经卫生部门检疫的食品。四季豆、野生菌等严禁进入食堂,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 对所采购的物资、食物必须有食品准入索证手续。
6、 督促检查各食堂门店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严禁乙方收现金。
7、 要定期对食堂餐具、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组织食堂做好灭蝇、灭鼠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9、 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相关制度,切实做好防电、防火等安全措施,防止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液化气的使用管理,监督乙方液化气的管理及使用。
1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管员对食堂卫生、食品卫生、饭菜质量数量、饭菜价格进行抽查。
13、 工作期间不得随意吃喝经营户的食品,发现违规者给于经济处罚。
14、 工作期间不得吸烟、喝酒;有严重酗酒者,开始作警告及经济处罚,后者不听劝者,发生人身安全危险事故,后果自负,与饮食中心无关。
15、 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请假私自不上班者的按旷工处理。
16、 由于失职、渎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责任事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