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基建管理处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2016年07月16日 15:14  点击:[]

基建管理处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原刃锋(处长)

1.对基建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处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廉洁自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廉洁自律负直接责任。  

2.分析、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处。  

4.开展经常性的督促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或修订管理办法和防控措施。  

5.强化教育并严格管理本单位的干部职工,防止发生腐败行为。  

6.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工作,针对基建工作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管理,防止和纠正不廉洁行为。  

7.积极支持、参与、配合机关三总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廉洁自律。  

二、魏正伟(副处长)

1、负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负责人的廉政自律负直接责任。  

2、向党总支报告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做到在党总支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落实。  

3、发现分管科室存在党风廉政的突出问题时,及时汇报,并督促整改。  

4、积极支持、协助、配合总之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廉政自律。  

5、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基建管理处   

                                    2016年3月 



关闭


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电话:0719-8238177 邮编:442002

版权所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鄂ICP备10014071-1号